宿迁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,介于北纬33°8—34’25,东经117°56’—119°10’之间,属于陇海经济带、沿海经济带、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。总体呈西北高,东南低,最高点海拔高度71.2m,最低点海拔2.8m。全市总面积8555平方公里,其中陆地面积占77.6%,耕地面积659万亩,总人口515万,面积和人口在江苏13个省辖市分别列第4位和第7位。下辖三县二区(沭阳县、泗阳县、泗洪县、宿城区和宿豫区),共111个乡(镇)、4个街道,1418个行政村。宿迁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,平时气温14.2℃,年均降水量910毫米,年均日照总时数2291.6小时。宿迁是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,辖沭阳县、泗阳县、泗洪县、宿豫区、宿城区、宿迁经济开发区、湖滨新城开发区和苏州宿迁工业园区,总人口530万、面积8555平方公里,分别列江苏省第7位和第4位。